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*三十六条规定:中文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明下列内容:
产品名称、化妆品**注册证编号;
报关人、存款人、委托生产公司的名称、地址;
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;
产品执行的标准号;
配料齐全;
净重;
使用期限、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;
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内容。
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#化妆品特证注册#*三十六条规定,中文化妆品标签上必须标注以下内容,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使用:产品名称:这是化妆品标签上较基本的要素,消费者可以因此了解产品的具体名称,以便知道其用途、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。化妆品**注册证编号:这是为了保证产品的合法生产和销售,同时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管理和追踪。报关人、存款人、委托生产公司的名称、地址:这些信息是为了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来源和生产者,以便在出现问题时可以找到责任方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:这是国家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编号,是证明产品合法生产的必要标识。产品执行的标准号:这是为了证明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标准,保证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。配料齐全:在产品标签上必须列明所有成分,包括有效成分和所有添加剂,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化学成分。净重:这是为了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重量或体积,以便在购买时可以比较价格和计算使用时间。使用期限、使用方法及必要的安全警示:这些信息是为了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,同时避免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问题。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必须标注的其他内容:这指的是其他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标签上必须标注的内容,以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合法性。以上就是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*三十六条规定中文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明的内容,这些内容是为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化妆品的安全使用。